第四轮数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排名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08-19 14:28:34

2021年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第四轮全国数学学科评价排名结果,这也是最新、更准确的排名。排名靠前的大学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以下是具体排名情况,供大学校参考。

第四轮数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排名

一、第四轮数学评价排名

在数学一级学科中,全国有76所“博士授权”高校,69所参加了评价;部分“硕士授权”高校也参加了评价;182所高校参加了评价(注:评价结果相同的高校按学校代码顺序排列)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
110001北京大学A+
210246复旦大学A+
310422山东大学A+
410003清华大学A
510027北京师范大学A
610055南开大学A
710248上海交通大学A
8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A
910698西安交通大学A
1010183吉林大学A-
11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A-
1210247同济大学A-
1310269华东师范大学A-
1410284南京大学A-
1510335浙江大学A-
1610486武汉大学A-
1710558中山大学A-
1810610四川大学A-
1910028首都师范大学B+
2010141大连理工大学B+
2110200东北师范大学B+
2210280上海大学B+
2310285苏州大学B+
2410319南京师范大学B+
2510345浙江师范大学B+
2610384厦门大学B+
2710487华中科技大学B+
2810511华中师范大学B+
2910530湘潭大学B+
3010532湖南大学B+
3110533中南大学B+
3210542湖南师范大学B+
3310561华南理工大学B+
3410574华南师范大学B+
3510611重庆大学B+
3610718陕西师范大学B+
3710730兰州大学B+
3890002国防科技大学B+
3910002中国人民大学B
4010005北京工业大学B
4110094河北师范大学B
4210270上海师范大学B
4310290中国矿业大学B
4410357安徽大学B
4510386福州大学B
4610394福建师范大学B
4710459郑州大学B
4810635西南大学B
4910673云南大学B
5010697西北大学B
5110699西北工业大学B
5210736西北师范大学B
5310755新疆大学B
5411078广州大学B
5510004北京交通大学B-
5610008北京科技大学B-
5710108山西大学B-
5810126内蒙古大学B-
5910251华东理工大学B-
60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B-
6110288南京理工大学B-
62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B-
6310320江苏师范大学B-
6410359合肥工业大学B-
6510414江西师范大学B-
6610445山东师范大学B-
6710446曲阜师范大学B-
6810512湖北大学B-
6910636四川师范大学B-
7010637重庆师范大学B-
7110657贵州大学B-
7211117扬州大学B-
7311646宁波大学B-
7410009北方工业大学C+
7510145东北大学C+
7610165辽宁师范大学C+
7710255东华大学C+
7810299江苏大学C+
7910338浙江理工大学C+
8010346杭州师范大学C+
8110351温州大学C+
8210403南昌大学C+
8310423中国海洋大学C+
8410475河南大学C+
8510476河南师范大学C+
8610559暨南大学C+
8710560汕头大学C+
8810593广西大学C+
8910663贵州师范大学C+
9010749宁夏大学C+
9111414中国石油大学C+
9210019中国农业大学C
9310079华北电力大学C
9410081华北理工大学C
9510110中北大学C
9610203吉林师范大学C
9710214哈尔滨理工大学C
98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C
9910252上海理工大学C
10010337浙江工业大学C
10110370安徽师范大学C
10210491中国地质大学C
10310536长沙理工大学C
1041059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C
10510613西南交通大学C
10610616成都理工大学C
10710681云南师范大学C
10811066烟台大学C
10990006解放军理工大学C
1101007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C-
11110118山西师范大学C-
11210140辽宁大学C-
11310166沈阳师范大学C-
11410167渤海大学C-
11510212黑龙江大学C-
11610294河海大学C-
11710390集美大学C-
11810460河南理工大学C-
11910477信阳师范学院C-
12010513湖北师范大学C-
12110608广西民族大学C-
12210615西南石油大学C-
12310638西华师范大学C-
12410674昆明理工大学C-
12511065青岛大学C-
12610010北京化工大学C-
12710059中国民航大学C-
12810065天津师范大学C-
12910075河北大学C-

二、学科评估标准

第四轮主体评价按照“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和“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评价体系进行了许多创新,评价数据采用“公开数据与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价结果采用“分级”的方式呈现。具体办法是按“学科综合水平分数”的百分位数公布9个年级学科前70%的情况: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

公布评估结果的目的是为参评单位了解本学科的优缺点,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和专业提供参考;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科研机构学科内涵建设的现状和成效。

三、数学学科评估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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