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王林老师

时间:2023-10-23 04:15:50

一、江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江苏大学录取分数线:江苏大学在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2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1分;江苏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1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8

2024江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河北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50/48177439
河北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72/6479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49/15751480
山西文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29/2814490
辽宁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22/35139360
辽宁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49/5166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02/15045408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481/3065430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94/58905488
安徽理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76/26765482
安徽文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0/5378495
江西理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75/18051518
江西文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70/4846533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519/126073443
广西理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42/18420475
广西文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2/5415528
重庆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29/27853406
重庆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536/5522407

二、江苏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科类要求。

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二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5.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三、江苏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江苏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年由省资助中心测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年由省资助中心测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评定金额由省资助中心拨付,人数根据金额测算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根据征兵部门审批通过的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500元/人,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1000元/人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无限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根据江苏大学学费减免政策执行无限制
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无限制
基层就业补贴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人/年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200-2000元/人/次无限制
寒暑假走访慰问金500元/人无限制
新生临时困补400元/人120人
校内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一等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二等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8%;三等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7%
单项奖学金100-2000元/人无限制
留学交流经费资助1000-50000元/人500万元/年
勤工助学12元/h约2000余个岗位
孤儿学生学费减免根据在读期间学费标准确定无限制
社会奖助学金500-10000元/人/年约253万余元
助力成长资助技能提升资助减免英语四六级培训费的50%、30%无限制
社会服务资助65-90元/人/年无限制
曙光发展资助2000元/人约100人

四、江苏大学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