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10-25 07:31:31

一、北京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北京大学在辽宁本科批历史类录取分数线666分;北京大学在黑龙江本科批理科录取分数线675分;北京大学在江苏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691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大学在各省录取分数线2023

2023各省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691/192448-2不限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687/313448-4物理/化学(2选1)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684/402448-3物理必选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683/442448-1不限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700/-472-2物理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699/-472-3物理/化学(2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698/-472-1不限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703/94488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689/181443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848/20483-3物理必选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844/23483-4物理/化学(2选1)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841/25483-2不限
山西理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679/55480

山西文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624/26490

辽宁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699/65360

辽宁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666/26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675/61408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610/-430

江苏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691/-448-5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江苏物理2023本科提前批普通类677/557448-4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江苏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663/-474-3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江苏历史2023本科提前批普通类661/-474-2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江苏历史2023本科提前批普通类659/-474-1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安徽理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690/59482

安徽文科2023本科提前批普通类651/33495

安徽文科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648/53495

安徽文科2023本科提前批小语种649/47495

二、北京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数学英才班、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学校对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在“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认定政策不进行分值换算,参照在该省份首选科目组的统招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认定录取。

三、北京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5%
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按月发放在校生14%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领取生活礼包、办理学费住宿费借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咨询。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北京市饮用水、洗澡、电话费饮用水每生每年(按10个月计,下同)45元、洗澡每生每年80元、电话每生每年60元,合计每生每年185元。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
三项补贴
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根据本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实际制定资助等级及标准无限制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补贴1000元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无限制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一次性发放100-5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4000元-12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9%
社会捐赠奖学金每年:2000元-20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6%
技能赛奖学金每年:2000元-20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15%。
培优奖学金每年:2000元-20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15%。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400-560元;约1300个岗位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五四助学金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20%
燕园关爱助学金一次性发放20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6%
社会捐赠助学金5000-10000元根据捐赠协议要求确定
学费减免减免5000-5300元占参评总人数的10%
助力成长资助公益活动资助活动经费100%无限制
社团活动资助社团活动费100%无限制

四、北京大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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