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红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孙飞老师

时间:2023-11-01 02:34:23

一、红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红河学院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34分;红河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73分;红河学院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83分等,下文是红河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4红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红河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录取率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05/36006录取率472-1不限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04/36289录取率472-2物理必选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73/135582录取率439

河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78/39925录取率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00/91697录取率396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39/19126录取率418

辽宁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3/70306录取率360

辽宁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68/17044录取率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27/69133录取率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89/14110录取率341

江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2/99924录取率445

江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5/29137录取率472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34/124419录取率488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2/136058录取率42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3/35383录取率440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83/209094录取率443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51/21824录取率483-2物理必选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40/24567录取率483-1不限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39/24814录取率483-3物/化/生(3选1)

二、红河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录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 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区、市)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  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云南民族大学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红河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红河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一学年不超过30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次性发放5000元30人
校级奖学金一次性发放3000元500人
考研奖学金一次性发放5000元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40-5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4元约78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2000—7000元50人

双困生补助一次性发放500元600人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资助一次性发放4000元无限制
社会资助奖学金善建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3000元100人
助学金红河助学金一次性发放3000元150人
薪火工程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每学年5000元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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