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秦蓝同学

时间:2023-11-01 03:56:44

一、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46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7分。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6分

202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367/68022理科
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20/26139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2/19004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9/5739文科
青海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10/19480理科
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402/5114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6/87246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9/24722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0/156696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95/43375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6/67750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67/18271历史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0/11246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6/35269文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8/10463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0/32216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24/79931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63/18001历史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85/-理科
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417/-文科

二、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2023年学院在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院安排不超过我院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严格使用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第十条  学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院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学院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学院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院相关招生简章),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无限制
冬衣冬被补助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20%(一等3%,二等5%,三等12%)
单项奖创新创业奖:500~10000元;学科竞赛奖:300~2500元;文体竞赛奖:100~2500元;精神文明奖:奖励标准视其影响确定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200个岗位
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资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无限制
主题教育活动资助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无限制
社会实践活动资助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无限制
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按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助无限制
绿色通道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为500元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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