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科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马振老师

时间:2023-11-01 08:33:45

一、广西科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科技大学在宁夏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80分;广西科技大学在甘肃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18分;广西科技大学在陕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26分

2024广西科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80/17326理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1/4582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38/14646理科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18/40820理科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57/14907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6/73046理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0/20458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7/68899理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35/13117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1/105476理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7/33787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55409物理类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94/180990综合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中外合作办学476/224960综合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99/71131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484/86221理科

二、广西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60%和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办法

软件工程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4+0”模式进行培养,即大学四年全部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不用出国,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年。本项目列入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

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除英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院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符合在校学习者可按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及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广西科技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一次性困难补助1500—4000元。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 1 次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冬衣补助每生每次300元不超过每年新生人数 10%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每生每次300元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 10%
寒暑假路费补助区外:600 元/ 人/次, 区内:300 元/人/次。无限制
考研报名费、路费补助以实际发生金额为依据进行适当补助无限制
对特殊群体学生在重大节日及家600 元/人/次无限制
访的慰问金
学生个人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伤亡据实际情况而定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或卧具补助600 元/人/次或卧具一套约250人
校内奖学金杰出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毕业生人数的6‰以内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等18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一等1%,二等3%,三等6%)
助困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不高于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2%
单项奖学金150-5000元无限制
优秀运动员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1600-4000元无限制
校内助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捐赠)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10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无限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费用补助考取证书实际报名费及工本费无限制
勤工助学约480-700元/每月约170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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