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孙飞老师

时间:2023-11-02 07:10:40

一、黑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黑河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黑河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3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92分。黑河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71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15分

2024黑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139707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472/43345历史类
2023本科批八协计划365/123478历史类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57/19120历史类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35/65922理科
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261/93427理科
2023本科二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331/67556理科
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92/13560文科
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342/24313文科
2023本科二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372/17499文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1/10142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3/30065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2/136161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2/36064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2/15412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4/36049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2/10205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8/24114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4/88724理科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374/64042理科
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51/16621文科
新疆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4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6/-文科

二、黑河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 九 条  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 十 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本省规定投档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照顾政策分数),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其余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本省规定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含照顾政策分数);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我校艺术类专业,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其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本省规定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不含照顾政策分数)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生源录取原则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文化课总分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方向)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外语语种要求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黑河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黑河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省厅下达评审名额,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1%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以在籍学生入伍数量而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黑龙江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校内资助校内奖学金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每年:5000元20人
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每年:4000元60人
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5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一等:参评总人数1%;二等:参评总人数3%;三等:参评总人数5%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约120个岗位
学费减免(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学生学费全部减免;(二)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均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学生本人残疾且无固定经济来源)学费减免50%;(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学费减免30%。无限制
校级月助学金师范生:51.5元/月;非师范生:20元/月全校在籍学生(当兵、休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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