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王敏老师

时间:2023-11-03 01:38:17

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7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12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91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25分

202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528/32882物理类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450/66777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424/25712历史类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499/101580物理类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10/88306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507/25626历史类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78/49095理科
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12/10340文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91/7885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25/18490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2/12853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12/30127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1/135111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8/35038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6/7305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1/16942文科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12/43640理科
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77/9828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30/15988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13/4221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83/16716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2/3702文科

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第十六条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第十七条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费补助(每年10个月)无限制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我校助贷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补贴3000元无限制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一次性奖励8000元,单项奖一次性奖励2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共5000元,分五年发放无限制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特等奖一次性奖励10000元,优秀奖一次性奖励2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海河自强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市教委分配名额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关爱困难生·爱心捐助慰问金每学年一次最高10000元无限制
免费主食早餐鸡蛋,午、晚餐米饭、馒头及营养汤无限制
新生生活慰问金一次性补助1000元100人
爱心棉衣资助金一次性补助400元400人
温暖回家资助金一次性补助300元300人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学期: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学习优秀奖学金200元一等奖学金:不超过参评本科学生总数的5%;
二等奖学金:不超过参评本科学生总数的15%;
学习优秀奖学金:符合条件者。
自强励志奖学金每学期:800元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5%
自强进步奖学金每学期:200元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80-41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60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收学费的50%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每学期:100元不超过参评本科学生总数的3%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每学年:60元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1%
毕业生师范奖学金每年330元,按照规定学制年限发放无限制
西部就业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无限制

四、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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