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财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王林老师

时间:2023-11-03 02:31:44

一、天津财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财经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8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7分。天津财经大学在江西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5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65分

2024天津财经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563/21053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544/5658历史类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564/37078物理类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51/47295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579/5325历史类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70/6811历史类
黑龙江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482/18841理科
2023本科一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479/19472理科
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467/4098文科
2023本科一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478/3264文科
江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55/27877理科
2023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546/33467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5/5647文科
2023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533/15073文科
四川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71/39765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2/6990文科
贵州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74/42654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57/7704文科
甘肃2023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447/28623理科
2023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515/3770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19/4752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37/2630文科

二、天津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对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教学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11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的考生和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三、天津财经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市教委分配指标确定人数和比例,每年全校约21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市教委分配指标确定人数和比例,每年全校约450人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市教委分配指标确定人数和比例,约占在校生总数20%(一等10%、二等5%、三等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和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市教委分配指标确定人数和比例,每年全校约23人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新生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新生补助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
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一学年不超过2次无限制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春节慰问品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占参评学生总数的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技能赛奖学金200-600元根据实际参赛情况
培优奖学金300-1000根据相关评选文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5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80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1000—23600元无限制
低保学费减免一半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学生应征入伍资助正式入伍者1000元/人。无限制
毕业生基层就业资助2000元/人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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