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黄浩老师

时间:2023-11-03 07:27:04

一、文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文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文华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3分,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4分。文华学院在青海本科二段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18分,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94分

2024文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33/-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81/-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66/20334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4/6203文科
青海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18/18067理科
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94/5831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3/96395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4/26603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7/16049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2/54985文科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4/126864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5/52005文科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294/82013理科
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73/17310文科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83/-理科
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409/-文科
浙江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04/157761综合
2023平行录取二段普通类329/268787综合
2023平行录取一段专科专业489/173643综合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55/277354综合

二、文华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需要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投档院校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我校2023年不组织艺术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要求;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设计类: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舞蹈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三、文华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文华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定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一等16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专科生:一等12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18%(一等3%,二等6%,三等9%)
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2000元按照当学年在校生贫困生比列确定
单项奖学金50-2000元无限制
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者名额、金额、评奖形式等,由学校或学部与捐赠单位或个人商定无限制
其他奖学金100-3000元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130个岗位
学费减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定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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