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王敏老师

时间:2023-11-03 07:50:47

一、新疆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新疆科技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录取分数线461分;新疆科技学院在山西本科二批B段理科录取分数线400分;新疆科技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理科录取分数线335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往下看吧。

2024新疆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新疆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河北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1/152362439

河北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5/47422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00/91697396

辽宁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29/77425360

辽宁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56/19318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35/65922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81/15654341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09/40174405-1不限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494/168632488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5/14405042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8/38100440

江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9/103783445

江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1/31546472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7/222863443

广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6/107258347

广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9/33770428

重庆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39/71379406

重庆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5/18728407

四川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3/140056433

四川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3/36796458

陕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6/87186336

陕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1/23659403

二、新疆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 的原则,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同分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或民族语文成绩,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成绩。考生所填报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的,需达到相应要求。

第十五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第十六条  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的,将由学校结合体检结论的情况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招生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据此制定的《新疆科技学院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十九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三、新疆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新疆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根据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名额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本科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专科每年约135人,根据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名额评选
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本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8%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奖励1万人,根据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名额评选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生均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资助5万人,根据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名额
高校伙食补助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无限制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自治区财政全额承当,补助少数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4000元少数民族预科新生
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60元;根据学院需求设立岗位
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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