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江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马振老师

时间:2023-11-03 10:27:12

一、长江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长江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长江大学在宁夏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05分,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09分。长江大学在青海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76分,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2分

2024长江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26/-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87/-文科
宁夏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05/12511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09/2039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76/9033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62/1521文科
陕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65/48202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25/6475文科
四川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39/65363理科
2023本科一批中外合作办学520/84257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44/12853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72/54392物理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461/60060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509/9473历史
广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00/35687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56/6374文科
江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46/33559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1/6567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95/46166物理
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445/69313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82/14595历史
山西2023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494/36323理科
2023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496/6583文科

二、长江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加分在分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填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应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建筑类专业色盲受限;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6米受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录取规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长江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长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湖北省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资助到岗满1年后逐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无限制
学生到新疆工作学费资助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无限制
西藏“免补生”学费资助学费、住宿费,一学年一补无限制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年一补,根据新疆拨付资金金额确定资助标准根据新疆拨付资金金额确定资助名额
校内资助校内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10人
培优奖学金每学年:标兵班集体1500元;先进班集体800元;文明寝室300元无限制
长江大学奖学金每学年:1000-4000元/人2.0%,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学院单项奖学金200-800元/人25.0%,单项优异或成绩优秀学生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不高于240元/人;临时岗位:每小时8-15元/人约500个岗位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500-3000元/人无限制
长江大学特困学生救助专项基金助学金一般按资助申请所需费用的10%给予资助,申请救助的金额每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累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无限制
寒衣补助300元/人根据学校经费确定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1000元/人无限制
社会资助社会类奖学金顾正新生奖学金、神开德贵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广州校友会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艾利尔奖学金、傲农奖学金、佰胜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道森奖学金、华臻奖学金、嘉康奖学金、杰普特奖学金、孔昭瑞两创奖学金、李建华奖学金、迈特能源奖学金、前升奖学金、晟智奖学金、苏盐阀门奖学金、武鹏奖学金、雪印奖学金、资环之星奖学金、橘颂奖学金,等20多项1000-10000元/人2.5%,成绩优异、综合表现好的学生
社会类助学金顾正新生助学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广州校友会助学金、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佰胜助学金、城隆设计助学金、火烈鸟助学金、李建华助学金、宁夏燕宝助学金、五方光电助学金、雪印助学金,等10多项2000-10000元/人1.0%,家庭经济困难、热爱公益、励志上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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