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11-11 02:54:44

一、天津市职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市职业大学在安徽理科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12分;天津市职业大学在山西理科普通类录取分数线343分;天津市职业大学在天津普通类录取分数线261分等,下文是天津市职业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职业大学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天津市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录取率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山西理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343/-录取率130

山西文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370/-录取率180

黑龙江理科2023专科批A段普通类290/83548录取率160

黑龙江文科2023专科批A段普通类339/25015录取率160

安徽理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412/184560录取率200

安徽文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333/111094录取率200

四川理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430/193276录取率150

四川文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455/79671录取率150

甘肃理科2023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328/88751录取率160

甘肃文科2023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407/30255录取率160

贵州理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368/138160录取率180

贵州文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473/44112录取率180

云南理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395/109882录取率200

云南文科2023专科批普通类445/58500录取率200

河北物理2023专科批普通类437/186378录取率200

河北历史2023专科批普通类427/72834录取率200

辽宁物理2023专科批普通类393/95618录取率150

辽宁历史2023专科批普通类400/30670录取率150

天津综合2023专科批普通类261/4428录取率160(Z01)不限

二、天津市职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艺术(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计算机类按照大类招生,包含云计算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化工技术类按照大类招生,包含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三个专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省份无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则执行该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高考艺术(美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无明确投档录取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改革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且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等,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三、天津市职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一等占整体助学金比例50%;二、三等各占2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1000-3000元,一学年不超过3000元无限制
长江以南困难学生送温暖赠过冬棉服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竞赛奖学金200-2000元无限制
英语单项奖学金300-600元无限制
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年级人数的2%
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28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1500-4000元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无限制

四、天津市职业大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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