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黄浩老师

时间:2023-11-11 04:43:18

一、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465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在山西本科二批C段理科录取分数线374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在河南本科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451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74/-344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75/-369

江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5/108129445

江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5/42597472

湖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9/132900415-102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湖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5/137164415-101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河南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1/241174409

河南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5/99108465

广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2/110775347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23/29075483-3物/化/生(3选1)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20/29863483-2物理必选
四川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2/154122433

四川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1/65116458

贵州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2/133386371

云南理科2023本科二批及预科普通类430/84255405

陕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4/109421336

陕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15/43805403

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历史类、文科类为外语、语文;物理类、理科类为外语、数学。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分,以综合分作为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按照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区、市),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出档后,学校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60%+术科统考分数×2.5×40%,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相同且无排位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顺序为:美术统考术科、外语。

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至大四在校生人数的3%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不低于人均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根据广东省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及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助每人1000-2000元根据年度资金分配金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每人不超过6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每生每年10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每人每年7000元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设立最高补助标准无限制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偏远地区每人一次性300元,省外每人一次性500元。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每人一次性3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一等奖学金:1%;二等奖学金:5%;三等奖学金:10%。
突出表现奖学金每人500元参选学生2%
特殊荣誉奖学金省级5000元;国家级10000元无限制
应征入伍学生奖励金每人10000元无限制
创新创业奖励金每项300元-10000元无限制
文体艺术比赛奖励金每项100-10000元无限制
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人1000元团员总数3%
优秀学生骨干每人1000元团员总数2%
优秀班导生每人300元班导生总数的30%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每人300元勤工助学学生总数10%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小时工资16.5元(参考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每月最多不超过40小时,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临时岗位:每小时16.5元约450个岗位
学费减免孤儿、优抚、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最高减免10000元;其他最高减免5000元无限制
学校助学金参考被一般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确定无限制
应征入伍学生体检补贴每人500元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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