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11-16 03:13:42

一、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1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5分。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3分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367/68022理科
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47/17769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1/19233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5/5156文科
青海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26/16682理科
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406/4770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0/9130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0/24270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3/15282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0/39245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51/65191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65/18728历史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0/11246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3/36754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7/14218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1/36648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28/77916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55/19508历史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86/-理科
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413/-文科

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预录取排序时,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实行梯度志愿的批次,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生源不足情况下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或达到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录取批次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线。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参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招生认可生源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体育类 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参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遵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专业录取按考生进档的先后批次,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原则上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第十九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对报考英语、翻译等外语类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

三、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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