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枣庄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指南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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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枣庄中考志愿填报指南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公布的《枣庄市2018年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方案》得知,枣庄2018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二)7月1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自行上网(网址:http://218.58.227.204:7080)填报,账号、密码分别为学籍号、身份证号码,上网填报后,自行修改密码留存。
二、枣庄中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入口
三、枣庄中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 2018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枣庄市2018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是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
一、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 普通高中学校。区(市)公办学校在本区(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枣庄市第三中学面向市中区和市直学校招生,自主招生面向市中区、山亭区及市直学校招生。枣庄市实验中学面向中心城区招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山东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本校相关项目的学生,组建校园足球队的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参加全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的专业生。
2.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师范)(以下简称“初中后高职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1.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近三年应届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选课走班及班额不超过50 人等要素制定《枣庄市 2018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附件1),其中,公办学校指标生数额为招生计划的65%,自主招生数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艺体专业生数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5%。
2. 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枣庄市2018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附件 2)执行。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于5 月 20 日前在枣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www.zzjyj.gov.cn 发布。
3. 技工学校。按照《枣庄市2018 年技工学校招生计划》(附件 3)执行。
二、报名
(一) 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初中后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段在籍或毕业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既往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者,户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者,均不得报考。
(二) 报名时间
2018年 4 月 23日—27 日。
(三)报名地点
1.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市内应届生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回户籍地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2. 报考高职院校的市内在籍在校应届生在初中学校报名。已被春季招生录取、应届回原户籍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到户籍所在地区(市)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艺体专业生报名同时提供其报考学校核发的艺体合格证,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报名。
户籍在我市的应届考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往届考生、回户籍地学生报名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学籍证明、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枣庄市内学生学籍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盖章,枣庄市外学生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和县级教育部门盖章。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2. 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填写《枣庄市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见附件 4),普通高中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得兼报,普通考生和艺体考生不得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枣庄市第一中学、枣庄市第二中学、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市第八中学、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滕州市第一中学、滕州市第二中学的,可以报考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的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间不得兼报。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考生,在志愿填报表相应位置栏填“高职”二字,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必须为空。
3. 资格审核。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凡符合条件的,报名点不得拒绝;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 信息确认。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平台”,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核对确认。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存档。
三、考试
(一) 考试科目
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 命题要求
命题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试题命制要做到难易程度适中,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试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65 左右。
(三) 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实行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八年级、九年级学年末,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 文化课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6月10日
(星期日)8:00—10:00语文 120分
15:00—17:00物理 70分化学 50分
(合卷)
6月11日
(星期一)8:00—10:00数学 120分
10:40—12:00思想品德50分历 史50分
(合卷)
15:00—17:00英语(含听力)
120分
6月12日
(星期二)9:00—10:20生物 50分地理 50分
(合卷)
2.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枣庄市 2018 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实施方案》(附件5)组织实施。
3. 信息技术考试按照《枣庄市 2018 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附件6)组织实施。
4.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枣庄市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附件 7)组织实施。
5.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枣教发〔2015〕33 号)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考查,由区(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校具体实施。评价结果要在校内公示,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6. 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考试按照《枣庄市 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的意见》(附件 8)组织实施。
7.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依据《枣庄市 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附件 9)组织实施。
8. 初中后高职、高等师范招生依据《枣庄市 2018年初中后高职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 10)组织实施。
四、考试成绩发布与管理
1. 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公布原始分数,同时公布等级。等级划分规则是将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
D+、D、E 共 8 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
D、E 共 5 个等级。
2. 成绩发布
7月 10 日在枣庄市教育局官网(www.zzjyj.gov.cn)公布成绩。
3. 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录取
高中段学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的原始分数与思想品德历史成绩的 90%,生物地理成绩的 60%相加后计入招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纳入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方案经区(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后实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等级均为 D 级及以上的才具有录取资格,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学生不得被录取。
1. 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 C级及以上,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公示,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
2. 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 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得分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考生可降 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考生可降15 分,区(市)、学校可根据各自实际,在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按分配计划录取。
3. 艺体专业生。为培养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
4. 民办高中学校。依法严格规范民办高中招生学校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时间,与生源地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
(二)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登录枣庄教育网“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注册录取。
2.报考技工类学校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注册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学制 3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
(三) 初中后高职院校录取
录取办法详见《枣庄市 2018 年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四) 录取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填报《枣庄市 2018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附件11),可给予降分录取,选最高项,不累计。
1. 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 分录取;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低20 分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 10分录取。
2.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
3. 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区(市)及市卫计部门逐级审核后降低 5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区(市)和有关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分析预判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存在的显性和隐形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的安全、稳定、有序。
(二) 严格考试管理
各区(市)、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考务管理,细化考务人员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
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要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严密组织阅卷,确保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试题泄密、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持试题质量分析评价制度,成立试题质量专家审查小组,考试结束后,负责命题质量审核并形成考试质量评价报告。
(三) 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舆论引导,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发布。区(市)、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工作,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 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建立健全诚信与监督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规范考试与招生纪律,对考试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招生、扰乱招生工作秩序、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评先树优资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责任。民办高中违规招生的,依照规定对民办高中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各区(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区(市)、学校具体工作方案,于 4 月 10 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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