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全面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即从初2017级开始),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到2021年,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三、改革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学完即考。继续完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初2017级开始实行学完即考。生物、地理在八年级下期进行考试,其余学科在九年级下期进行。
2.全科纳入、分类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依据课程标准、学科特点和加强实践精神创新能力培养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学科、考核学科和考查学科三类。
考试学科: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外语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含听力测试,逐步过渡到纸笔闭卷考试加听说能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加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体能和技能测试。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分别实行合堂分卷考试。考试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院组织)、统一组考、统一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辖区内考试的组织实施,旌阳区、经开区、市直属学校由旌阳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考核学科:音乐、美术(初2017级起)采取基础知识加基本技能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操作考试(初2017级起)。考核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核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制定考核方案,并统一组织考核工作。旌阳区、经开区、市直属学校由旌阳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考查学科: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采取初中学校根据学科教学安排情况按期据实记录并考查。各县(市、区)教育局需制定考查科目评价办法,各初中学校依据评价办法制定各学科评价方案,从初2017级起实施考查。
考试学科、考核学科、考查学科均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3.分值及成绩呈现和使用。
考试学科:总分为870分。语文、数学、外语分别为150分(初2017级起),其中外语听力测试20分,条件成熟时开展听说能力测试(最迟不超过初2020级);物理95分(笔试85分、实验操作10分)、化学70分(笔试60分、实验操作10分)、生物35分(笔试30分、实验操作5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70分。
考试成绩按照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等级分为7等,即A1、A2、B1、B2、C1、C2、D。分数用于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等级用于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认定。
考核学科: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科考核成绩为等级呈现,共分为四个等级,即:A(优)、B(良)、C(中)、D(不合格),考核成绩与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挂钩。
考查学科: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考查成绩为等级呈现,共分为四个等级,即:A(优)、B(良)、C(中)、D(不合格),考核成绩与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认定挂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4.命题要求。落实重基础、重能力、重素养的命题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不出繁、偏、怪题。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的联系,切合初中教学实际,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试题难度适宜,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低、中、高档难度题比例设置为6:3:1。
5.规范组织考试。市教育局统一牵头制定《德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德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统一报名并统筹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办公室共同实施。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进一步完善对考点设置、考试试卷领取及保管、考试实施和试卷评阅的相关要求,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初2018级开始,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通过记载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及成长发展状况;各学科学业成绩和学习小档案;参加专题教育、学校和班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个性特长”及获奖情况;身心健康状况;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校本课程考查结果等内容及典型事实材料,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成长过程。
建立规范的评价体系。严格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形成档案、公示审核、监督等评价程序,确保评价内容客观公正、真实有效,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公开透明。逐步形成以事实为依据,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
加大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综合素质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并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挂钩,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合理下达招生计划,统筹普职协调发展。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下达招生计划,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简章、资助政策、惠民政策等信息面向全社会和各初中生源学校公开。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国家级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2.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在部分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引导学校以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培养为重点开展研究,逐步构建初、高中学段融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进一步制定完善自主招生工作办法,明确工作流程、招生计划、录取办法、遴选标准、工作纪律,实行计划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严格招生考试保密纪律。自主招生工作在每年4月进行,5月初完成。
3.完善特长生选拔方式。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畅通特长生成才渠道,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为目标,制定完善包含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类等类别的特长生招生办法。对特长生招生计划进行单列,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艺体高中可不受比例限制。
4.清理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保留身份类、烈士及军人类、见义勇为类加分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2017—2018学年度
1.启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研究制定《德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德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清理加分项目。
2.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
3.制定出台《德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进一步规范体考组考和测试标准,选择样本学校开展测试标准研究。
(二)2018—2019学年度
1.实行地理、生物学完即考。初2017级在初二下期期末开展地理、生物学科(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阅卷方式,采用高速扫描仪扫描条形码答题卡的阅卷方式。
2.建立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在市直属和部分县(市、区)学校开展试点。
3.制定2019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测试标准》,调整体育考试必考、选考项目,增加体育考试分值10分。
4.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市直属和部分县(市、区)学校开展试点。完善修订《德阳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5.完善并修订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
6.全面审定各学校考查科目评价办法。
7.修订完善《德阳市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三)2019—2020学年度
1.进一步完善《德阳市艺术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在全市范围开展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开展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各初中学校均开展考查科目评价,完成“全科开考”的改革目标任务,考核学科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挂钩。
2.制定《德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完善2020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测试标准》,调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增加体育考试分值10分。
3.全面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在初2018级毕业时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挂钩。
4.各项招生制度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计划设置恰当,学生合理分流。初步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体系。
5.建设听说语音室,全面开展英语学科听说训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的统筹规划下,及时成立中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落实中考改革各项要求。
市、县两级教育科研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特长,加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数据支撑。
(二)加强保障能力
各县(市、区)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确保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市教育局统一建立涵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测信息化平台并提供各县(市、区)使用。
(三)落实教师配备保障
根据艺术、体育学科改革任务要求,按照《美育改革备忘录》确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配齐、配足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按要求到2020年配齐、配足体育学科教师。加强教师培训,提高艺体学科教师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逐步完善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考场设置和建设。统一体育考试场地设置和考试器材标准,确保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学校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考改革目的和意义。切实做好中考改革政策、资助政策和相关惠民措施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中考中招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序、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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