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11-01 02:43:34

一、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外国语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44分;广西外国语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33分;广西外国语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45分

2024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44/127633理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4/39635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1/134358理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0/39826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3/189872理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2/64186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16/82685物理类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13/33118历史类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47/151448理科
广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180/235631理科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8/56144文科
广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181/148890文科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61/263826综合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5/131118理科
江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271/235014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2/44228文科
江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350/66922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8/165905理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0/51845文科
浙江2023平行录取二段普通类524/136440综合
浙江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490/173256综合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44/-理科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69/-文科

二、广西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对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实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六条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广西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外国语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2.5%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10%;二等10%)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校内资助校级助困奖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评奖比例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500-5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3元。固定岗位350个;临时岗位:1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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