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张东老师

时间:2023-11-01 02:58:25

一、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06分;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在甘肃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97分;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在重庆本科批普通类历史类录取分数线432分

2024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367/68022理科
甘肃2023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53/15993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7/93605理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6/25723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6/97371理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17/20195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4/138793理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4/36049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51/65191物理类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32/27366历史类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0/103747理科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9/33770文科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84/205155综合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8/104912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2/30716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8/140943理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7/38355文科

二、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对同分考生,以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优先录取位次靠前者;无排位的,则按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录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及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

第十四条 对已进档考生,在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就读,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和时间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在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学和护理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并从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毕业就业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的身体素质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在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70cm及以上。

(二)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谨慎填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入学时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邮政录取通知书专递形式向被录取的考生寄递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应保持录取期间联系方式通畅,以保证顺利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三、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校内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20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0名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1.一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2%以内; 2.二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5%以内; 3.三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8%以内。
先进个人或团体100-5000元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240-480元;临时岗位: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约220个岗位
缓交学费0-15000元(缓交学费期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学期。)无限制
入伍鼓励金一次性奖励18000元无限制
伙食补助200-600元/月,(一学年发10个月,寒暑假不计)无限制

四、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