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池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马振老师

时间:2023-11-01 04:21:43

一、河池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河池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525分;河池学院在重庆本科批普通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456分;河池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普通类综合录取分数线481分

2024河池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

科类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13/90768

理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25/16659

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5/137467

理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5/35268

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56/62682

物理类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17521

历史类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81/213552

综合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3/98967

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5/29023

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5/144034

理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1/36205

文科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481/124810

物理类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469/45069

历史类
海南2023本科批普通类557/20374-4物/化/生(3选1)综合
海南2023本科批普通类550/22023-3物理必选综合
海南2023本科批普通类549/22315-2不限综合
海南2023本科批普通类546/23072-5历史/思想政治(2选1)综合

二、河池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在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十严禁要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分数及专业分数(艺术为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为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在山东、海南、河北、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二条 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出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已录满的,则作退档处理。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类、普通专升本招生类考生录取办法。

(一)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考生,按高考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

(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成绩均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三)地方公费师范生、普通专升本招生类考生的录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在我校“河池学院招生网”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招录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农业户口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少数民族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报读条件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出台的文件为准。

预科阶段,考生集中相关高校(以上级文件为准)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第二年按照预科期间考核的成绩高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三、河池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河池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3000元。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数。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500元/人经学校同意寒假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御寒冬被约320元/人(根据当年冬被四件套的实际采购价格调整)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资助,每年约1000人。
校内奖学金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人数的2%。
真如奖学金2000或4000元15-20人左右
牙瑞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10000元,“社会贡献奖学金”和“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每年20万元。评奖学生人数每年30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动态调整),原则上科技创新、社会贡献、文体优秀获奖人数各占牙瑞奖学金总人数三分之一。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小时14元,每月按23小时工作量计酬,低于23小时按实际工作计酬;临时岗位:每小时14元,每月按45小时工作量计酬,低于45小时的按实际工作量计酬。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021年共设1248个固定岗位,约占学生总数的8%。
学费减免对所列减免对象符合第1、2条学费实行全部免除,第3条减免学费的1/2,第4条及特殊情况减免学费额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学校同意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数。
助力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500元/人当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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