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文理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莉落老师

时间:2023-11-01 10:42:35

一、湖南文理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南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4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96分。湖南文理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2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3分

2024湖南文理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6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0/-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5/1833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0/5646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33/15480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28/3184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6/73454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3/22965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0/7436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17/20154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4/58535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96/11835历史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28/81237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1/20426文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4/6634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23/19300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43/70306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16684历史
山西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51/58754理科
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60/13507文科

二、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湖南文理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3000元无限制
特别困难慰问金5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20%(特等1%,一等2%,二等6%,三等10%)
专业竞赛奖励1500-15000元无限制
校长奖学金每人4000元每年不超过30人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约60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2000—6000元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奖2名,5000元/人;二等奖5名,3000元/人;三等奖10名,1000元/人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5000元无限制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00元/人无限制
其他社会资助根据捐赠企业或个人的捐赠金额确定

四、湖南文理学院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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