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昌吉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马振老师

时间:2023-11-03 10:29:57

一、昌吉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昌吉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类录取分数线462分;昌吉学院在山西本科二批B段文科录取分数线396分;昌吉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理科录取分数线324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往下看吧。

2024昌吉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昌吉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河北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2/150945439

河北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6/46835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396/94352396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24/23431418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24/70320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81/15654341

江苏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72/154057448-2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江苏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74/53767474-1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浙江综合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1/14943342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5/39153440

江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5/107333445

江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0/31885472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6/224532443

湖南物理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40/142515415-102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湖南历史类2023本科批普通类460/38640428-101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四川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9/145195433

四川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1/38403458

二、昌吉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七条 昌吉学院录取批次:区内分为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区外按照各省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八条 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若考生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按以上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昌吉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新疆考生除外),当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层次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

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新疆考生,当年需取得新疆师范大学或新疆艺术学院的舞蹈类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且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对该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于体育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科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三、昌吉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昌吉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奖励6万人,按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本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专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按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本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8%,专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30.8%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全区奖励1万人,2020年评选578人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生均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全区资助50000人,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高校伙食补助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无限制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无限制
校内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具体研判。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360元;无限制
临时岗位:12元/小时

学费减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具体研判。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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