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北海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莉落老师

时间:2023-08-22 13:08:43

2019年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北海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的齿轮飞快地转动着,蓦然回首,在中学你们已经度过了三年春秋。三年的艰辛化作朵朵的白云,马上就要飞向属于你们自己的蓝天,参加初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了,中考!那么2019年北海中考时间是什么时候?2019年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的,北海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表是怎么样的?由于2019年的中考时间安排要在四五月份官方才公布,但是中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的北海中考时间安排,考生和家长可以先参考。

2024年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北海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一、2018年北海中考时间及各科目安排表

北海2018中考时间如下:

6月24日-27日

(一)考试科目

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具体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中英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二)考试方式

1.书面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书面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采取“同堂分卷”模式进行。

2.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

3.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的方式。

5.信息技术采取网络环境下实际操作的方式。

(三)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方式

1.书面考试科目: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含听力3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同堂分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各占60分)、物理、化学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以上七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每个科目均划分为八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以上两科成绩采用“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形式呈现。

考生升学总成绩(包括计入升学录取科目的书面考试原始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转换的分数)划分为八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总成绩等级及各学科等级所占比例根据当年初中报考人数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

2.其他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成总成绩等级;音乐、美术考试成绩采用“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形式呈现;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成绩采用“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形式呈现。

二、北海中考考试注意事项

语文科目中考复习方法

巩固基础知识重视专题性复习

语文是中考第一科,考试感觉的好坏会影响到后面科目的考试心态。对于第一科,既要重视,也不要过于紧张,充满自信,从容应考,才是最好的状态。

首先,现阶段复习最重要的是巩固基础知识,夯实基础,特别是默写、文言文等学生最容易忘记的东西,要反复加强记忆。还有语文科目的考试要特别注意合理分配时间。作文在本科目中占“半壁江山”,要引起考生足够的重视,必须认真审题、构思和书写,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所以通常要留有50分钟左右的时间来写。

三、北海中考相关政策及方案

实行普通高中多样化招生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普通高中学校在继续实行定向生、统招生、自主招生的基础上,从2020年开始,实行直升生、推荐生等招生政策,通过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1.定向生。继续坚持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市直属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将其招生名额(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数)的80%分配到市直及市辖区的各初中学校,合浦县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其招生名额(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数)的65%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合浦县内各初中学校。对于需要扶持的新建初中学校或农村薄弱学校,由市、县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分配比例。

2.统招生。有定向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的缺额计划以及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实行统招录取,以市、县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学生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由市、县招生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3.自主招生。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有普通高中都可以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年度招生总计划,划定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创新潜质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如人数不足一个标准教学班的可根据学校教学需要适当增加至一个标准班额的人数。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学校、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以及立项建设特色普通高中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5%。自主招生不得将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前置报名条件和录取依据,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不得简单以学业水平考试替代自主招生测试。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通过自主招生已被普通高中提前录取的学生获得初中毕业资格,可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4.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可申请从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直升生招生简章要报市、县教育部门批准后并向社会公布。直升生申请报名遵循自愿原则,已被普通完全中学提前录取的直升生获得初中毕业资格,可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书面考试,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5.推荐生。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失误的学生,可根据本人申请、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长亲笔签名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可由招生学校核实相关情况后根据相关规定录取。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以上各类招生政策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政策

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从2020年起,实行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两科总分)等六科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排名在全市前千分之一且综合素质评价总评达到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在市直及市辖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成绩较低等级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九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如果出现多个并列较低等级科目成绩,提高科目等级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顺序进行。如果上述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为A+,在招生录取时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前千分之一的考生等级提升后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原有成绩等级。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实行统一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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