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兴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泰兴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秦蓝同学

时间:2023-08-18 20:25:29

2019年泰兴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泰兴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的齿轮飞快地转动着,蓦然回首,在中学你们已经度过了三年春秋。三年的艰辛化作朵朵的白云,马上就要飞向属于你们自己的蓝天,参加初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了,中考!那么2019年泰兴中考时间是什么时候?2019年泰兴中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的,泰兴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表是怎么样的?由于2019年的中考时间安排要在四五月份官方才公布,但是中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的泰兴中考时间安排,考生和家长可以先参考。

2024年泰兴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泰兴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一、2018年泰兴中考时间及各科目安排表

考试和考查

1.中考文化考试由市组织命题。

2.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泰教基〔2018〕12号)执行。

3.考试和考查日程安排

年级科目时间分值考试时间

九年级体育5月10日前40分

劳动与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月底前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其余科目由各市(区)确定。

语文6月15日上午

8:30-11:00150分150分钟

物理、化学6月15日下午

14:30-17:00100分、60分150分钟

英语卷面6月16日上午

8:30-10:30120分120分钟

听力、口语4月下旬30分省定

历史、思想品德6月16日下午

14:30-16:3050分、50分120分钟

数学6月17日上午

8:30-10:30150分120分钟

八年级地理6月17日下午

14:30-16:30100分120分钟

生物100分

4.各地要强化规范考点设置,每个考点试场数原则上不少于5个,考点尽可能设在高中学校 。考点由各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设置。

二、泰兴中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20分钟(英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水笔、钢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考生登记号和座位号,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登记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遇试卷或答题纸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教师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字迹的水笔、钢笔书写。不准在答题纸上做有个人信息的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或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除外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前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笔,安坐原位,等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根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戴证上岗,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泰兴中考相关政策及方案

一、加分对象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2.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

3.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二、加分标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

2.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3.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按《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泰政联〔2013〕3号)第五条的要求实行优待,具体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

(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5)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6)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包括录取指标生志愿时的指标生加分)或者降分条件的,取优待分值最高分进行优待,不再累计计算。录取五年制高职、中职时也按相应比例加分优待。

(7)前6条规定之外的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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