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鹰潭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鹰潭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来源:中考助手网

作者:王林老师

时间:2023-08-20 16:19:19

2019年鹰潭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鹰潭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的齿轮飞快地转动着,蓦然回首,在中学你们已经度过了三年春秋。三年的艰辛化作朵朵的白云,马上就要飞向属于你们自己的蓝天,参加初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了,中考!那么2019年鹰潭中考时间是什么时候?2019年鹰潭中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的,鹰潭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表是怎么样的?由于2019年的中考时间安排要在四五月份官方才公布,但是中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的鹰潭中考时间安排,考生和家长可以先参考。

2024年鹰潭中考考试时间安排表,鹰潭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一、2018年鹰潭中考时间及各科目安排表

者从市中招办了解到2018年我市中考报名报考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据统计,鹰潭共有12828人参加中考,全市总人数比去年增加757人,增幅6.27%。

根据考试安排,今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其中体育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考试科目由省中招办统一命题、制卷。

●中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考查科目包括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

●各科分值分别为: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占22.5%,计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50分。

据了解,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二者都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二、鹰潭中考考试注意事项

①临进考场,最好别与同学扎堆,以免紧张情绪蔓延,可以独处一会儿;

②考试前一天晚上,不要刻意早睡。睡不着时,可仰卧听一些轻松的音乐;

③如遇堵车不要急,出示准考证求助民警;

④每科考完不要对题,及时放下。

三、鹰潭中考相关政策及方案

录取 

(1)高、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师范定向生、高职招生采用全市一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中招办划定,师范定向生录取最低等级控制线不得低于2A4B。 

(2)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按其所属区域,实行按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由市中招办划定各校的录取分数线(其中历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重点高中时提高两个等级划定录取分数线)。 

在高中录取时,对学业考试等级相同的考生,原则按以下程序录取: 

第一步,优先录取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等级高的考生; 

第二步,优先录取享受省、市定政策优惠的学生; 

第三步,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高的考生; 

第四步,按优先学科录取(优先学科按A+、A、A—、B、C、D 6个等级排序); 

第五步,由招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综合性评语自主决定,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允许招收特长生,请有关学校制定招生方案,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录取,凭市中招办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到高中学校报到。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普高新生方可按规定办理高中学籍,如有违规按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录取顺序为:师范定向生、省重点中学统招、省重点中学均衡生、重点建设高中统招生、一般高中。 

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注册后,报局职成科办理学籍。职业高中可免试预录职高新生。 

(3)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部队子女按省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以下标准录取: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高中录取时可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标准降低3个等级录取。 

②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军级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高中录取时可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标准降低2个等级录取。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加分学生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影印件应交县(市、区)中招办验证,验证者应在影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中招办印章,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市中招办,经市中招办审核后,给予加分。优惠加分登记表应在6月8日前上报,过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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